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示
一、检查主体
铜川市档案局
二、检查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9日
三、检查对象
市红十字会、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法学会、市统计局、耀州区档案馆、王益区档案馆
四、检查内容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档案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六、检查步骤
(一)发布通知。根据系统抽取结果,印发2025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告知受检单位。
(二)实地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时出示执法证,佩戴行政执法仪对检查流程进行全过程记录。
(三)整改落实。被检查单位对照整改意见,就自身实际问题进行整改,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市档案局馆。
(四)检查通报。检查组就各受检单位整改报告进行实地抽查回访,根据执法检查以及整改回访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情况,适时予以全市通报。
七、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铜川市档案局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