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进一步发挥好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全面记录留存铜川发展历史,更好地抢救和保护社会零散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铜川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铜川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组织及地方政权、革命群众团体形成的文件、名册、电报、报纸、手稿、图章、传单、布告、通行证等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铜川各历史时期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历史节点和事件的文字、照片、音像等资料。如反映土地改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三线建设、改革开放、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3.各个历史时期铜川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字、照片、音像等资料,如行业史、老品牌、老字号等相关资料。
4.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反映铜川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旅游文化、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城市变迁等情况的史料、书籍、日记、笔记、票证、图表、报刊、照片、音像、碑拓、实物等资料。
5.中央领导、省领导、著名学者,来铜川视察、参观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签名等资料。
6.其他反映新中国成立后铜川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对于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市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
2.复制。对经鉴定特别珍贵且档案资料所有权人不愿意捐赠原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收藏证书。
3.寄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档案资料,可经双方协商开展寄存服务。
三、征集要求
1.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可靠,文字图表图像清晰、内容完整,音视频资料应能流畅播放、画面清晰、主题明确。不存在版权等问题纠纷。
2.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3.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市档案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利用。凡向市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服务享有优先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开和开放的意见。
4.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铜川市档案馆编研科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协商相关事宜。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
五、联系方法
联 系 人:王钧 周云
联系电话:0919-2838323
电子邮箱:sdajbyk@163.com
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中段市档案馆
邮 编:727031
铜川市档案馆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