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9月27日,为市委、市人委直属机构,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直接领导。1959年3月市馆更名为“陕西省铜川市档案馆”。
1960年5月恢复原“铜川市档案馆”,同时成立铜川市档案管理处,由市委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1962年8月撤销档案管理处,市馆与市委办公室合署办公,馆长兼职1人,专职1人。“文革”期间档案馆机构瘫痪,工作停顿。1969年1月市革委决定在办事组设一名专职档案干部。1970年9月恢复档案馆,称为“铜川市革命委员会档案馆”,任命了市革委会档案馆组长。1979年11月,市委决定成立铜川市档案局,与档案馆为一套人马,两个机构,合署办公,由副局长兼任馆长。1981年1月市馆改名为“铜川市档案馆”。198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馆由市委领导改归市政府领导。1995年6月,市委、市政府根据《铜川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决定:“铜川市档案馆改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档案局名义”。1997年2月市编办批复,将中共铜川市委档案馆更名为“铜川市档案馆”,与铜川市档案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保管、利用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市委管理。
2002年3月27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铜川市档案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档案馆(局)为市委直属事业机构,内设4个科(室),机关事业编制15名,馆(局)领导职数3名,其中:馆(局)长1名,副馆(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