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案件。
2、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接收、集中管理本级党政群机关及所属机构的各类载体档案。
4、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复制、修复、统计等工作。
5、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工作;利用档案资料进行历史与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6、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7、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宣传、教育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档案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9、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档案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市档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全面完成档案接收任务。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市信访局、市交通局等9个部门的档案进行了接收,顺利完成了全年接收任务。共计接收文书档案24715卷(件)、基建档案54卷(件)、照片11册、406张,超额完成接收任务1715卷(件)。
2、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今年共完成农林水牧局、畜牧局、农林水电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环保局、市直机关工委等39个单位档案16829卷、著录案卷级目录16829条、文件级目录182712条、1236187页的数字扫描工作。
3、开展贯彻落实中省市《意见》、《实施意见》的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档案局和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共开展了两次档案行政执法督查和检查。对全市各区县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分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开展了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印发执法检查情况通报,有效地促进了中省市《意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4、举办了二期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全市档案干部业务技术能力,市档案局分别于5月和9月举办了2期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市百余名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课程涉及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项内容,培训班生动、活泼,受到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培训,提高了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档案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5、完成了档案展室参观接待和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全年共接待查阅利用83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4392卷(件),复印5673页。为解决退休人员待遇、信访问题和编史修志工作等及时提供了档案资料,并配合民政局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资料查询工作,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凭证和依据作用,得到广大利用者的好评。
6、开展了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的工作要求,确保馆藏数据档案安全,2017年6月5日,铜川市档案局和烟台市档案局签署了《馆藏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书》,双方市局一起互为备份。今年铜川市档案局向烟台市档案局移交了备份容量为759G的备份数据。6月22日,烟台市档案局也到铜川市档案局进行了档案数据异地备份。通过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确保了馆藏档案数据资源的安全。
7、完成了《铜川珍贵档案荟萃》的编印工作。今年我局查阅了馆藏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以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档案2740余卷,翻阅馆藏资料《铜川日报》、《铜川市志》、《铜川县志》、《照片档案》等,积极联系区县档案馆从民间搜集铜川珍贵档案,整理、翻拍、扫描档案照片4500余张,编写文字材料8000余字,完成了《铜川珍贵档案荟萃》编研作品的编写、印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事业单位1个:铜川市档案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参公管理)17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事业17(参公管理)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5.60万元,较上年增加9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资金增加。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4.99万元,较上年减少77.30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事务支出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6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1.56万元,占总收入的96.98%,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56万元;其他收入14.04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02%,主要是档案事务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0万元,是为正常的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8.15%;项目支出49.19万元,是为完成档案事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档案馆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1.85%。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1.56万元,较上年增加8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资金增加。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0.95万元,较上年减少8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事务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67.77万元。包括:
(1)档案事务356.4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人力资源事务10.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
(3)组织事务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206.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5.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21万元,增加233.33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加233.33 %,主要是去年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绝对值小,今年公务接待支出有所增加,相对比增长率较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项支出,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取消了公车;近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市档案局2016年、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次、62人,经费总额0.30万元。主要包括档案业务工作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56万元,主要是举办了全市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两期,与去年相比增加了0.03万元,增加了1.96%。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49万元,主要是全市档案工作会和全市乡村记忆工作推进会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少25.76%,主要从简办会、厉行节约,会议支出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档案局对2017年部门下达预算417.04万元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整体支出各项指标均符合绩效指标要求,整体绩效评价为优秀。
七、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172.51万元,减少54.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档案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69万元,其中:病媒生物消杀支出1.09万元、宽带网络年费支出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铜川市档案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