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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档案局关于
开展2024年铜川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14:08:28 来源:铜川市档案局作者:浏览次数:

各区县职改办、档案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有关单位,中省驻铜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4年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在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3.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时间,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
  5.不具备档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初次认定、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或转换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省级档案干部岗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予以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3.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当年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
  5.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6.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评审条件
  1.管理员
  (1)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4)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助理馆员
  (1)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
  (3)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4)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3.馆员
  (1)比较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高了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能够制定档案工作方案。
  (4)能够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三)业绩条件
  申报馆员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下列代表性成果或业绩成果,不少于1项(篇):
  (1)作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编制过市级及以上行业技术规范,并已颁布实施。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省(部)级科研攻关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综合期刊、非学术期刊不予认可)上发表的档案专业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1500字)。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用人单位递交申报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须由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至市档案局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市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直接报送;区县企事业单位由区县职改办统一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地职改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四、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竖版打印。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岗位培训证书、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网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7.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所在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9.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3)一份,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12.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13.复印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目录;②任职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④聘任证书或文件;⑤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⑥身份证;⑦获奖证书;⑧论文、著作;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⑩其他。
  五、有关说明
  1.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职改办,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档案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2.各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3.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5.所有原件在审核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
  6.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7.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
  8.申报所需各种表格请到铜川档案网站自行下载(http://daj.tongchuan.gov.cn)。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25日
  地点:铜川市档案局办公室(铜川新区斯明街中段)
  联系人:王淑婷
  联系电话:2838319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档案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下载.doc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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