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跨馆互为代查服务暂行办法》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18-08-07 09:23:41 来源:作者:浏览次数:次
         8月3日,铜川市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经铜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以铜规[2018]003—市档案局001,铜档发[2018]47号文,正式印发《铜川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跨馆互为代查服务暂行办法》。本办法共有十三项条款,分别就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跨馆互为代查服务工作的目的、服务范围、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周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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